Alpelisib治疗晚期三阴性乳腺癌的

时间:2021-8-1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试验药物介绍

Alpelisib是一种口服给药的α特异性IA类PI3K抑制剂,属于2-氨基噻唑类化合物。Alpelisib潜在抑制其野生型和体细胞突变结构激活的pα,较弱抑制PI3K的β、δ和γ亚型。

试验设计

研究CBYLH的设计为一项三部分、III期、多中心、国际性试验,在有PIK3CA突变或有PTEN缺失(但没有PIK3CA突变)的晚期(局部复发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中评价alpelisi联合应用nab-紫杉醇(作为一线或二线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A部分:随机、双盲(DB)和安慰剂对照。B1部分:单组、开放标签(OL)。B2部分:随机、双盲和安慰剂对照。

研究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是在有PIK3CA突变的(研究A部分)或有PTEN缺失但没有PIK3CA突变的(研究B1部分和B2部分)的晚期三阴性乳腺癌(aTNBC)受试者中确定alpelisib联合应用nab-紫杉醇治疗是否安全和有效。

入选标准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18岁,在进行任何试验相关活动之前要按照当地指南签署知情同意书。

受试者患有组织病理学确诊的晚期三阴性乳腺癌(局部复发且不适合治愈性治疗,或转移性(IV期))。这一诊断应该是根据转移性或局部复发部位的最近一次活检确定的(当地实验室),且符合以下标准:

HER2阴性原位杂交(ISH)试验或免疫组化(IHC)状态为0或1+,且

根据IHC测定,ER和PR表达1%。注:如果先前早期疾病确定为ER阳性、PR阳性或HER2-阳性的受试者,在筛选时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病灶的肿瘤活检已确认为三阴性乳腺癌(符合标准2a和2b),则允许参加本研究。注:如果获得转移性病灶的活检不安全或在临床上不可行,则可接受原发性肿瘤活检确认的三阴性乳腺癌状态。

受试者有:可测量疾病,即按照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变(如果先前放疗部位的病变在放疗后有明显的疾病进展表现,则可计为靶病变)或如果没有可测量疾病,则必须至少有一个溶骨性病灶,或混合型溶骨性病灶伴可测量的软组织成分(可通过计算机断层成像(CT)/磁共振成像(MRI)评估的)。无可测量疾病,且仅有一个之前接受过放疗的主要溶骨性病变受试者,如果有记录的证据表明放疗后骨病变出现了疾病进展,则是合格的。

受试者有足够的肿瘤组织,用于由诺华指定的实验室分析PIK3CA突变和PTEN缺失状态。必须提供由新活检或存档的活检组织制得得到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肿瘤组织块或FFPE未染色玻片。如果不能获得存档的肿瘤样本(筛选3年内),则需要新的活检样本或近期的活检样本(筛选时采集,如果可行)。

如果检测到有PIK3CA突变,且符合所有其他标准,受试者可能符合A部分要求

如果检测到有PTEN缺失但没有PIK3CA突变,且符合所有其他标准,受试者可能符合B1部分或B2部分要求。注:如果使用FDA批准的用于alpelisib的PIK3CACDx检测方法或CE-IVDQIAGENtherascreen?PIK3CARGQPCR检测方法的当地实验室监测得到的当地阳性肿瘤PIK3CA突变是可用的,则这一结果可用于确认PIK3CA突变状态。如果获得转移性病灶活检不安全或在临床上不可行,则可接受对原发性肿瘤活检样本进行PIK3CA突变和PTEN缺失分析。

受试者的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为0或1。

受试者接受过不超过一线的转移性疾病治疗。有新发转移性疾病的受试者合格。

若受试者既往在新辅助或辅助治疗下接受过基于紫杉烷类的化疗,需在第1周期第1天前已完成≥12个月。

若受试者已经接受过基于紫杉烷类的化疗治疗转移性疾病,且最佳缓解是没有疾病进展,需在第1周期第1天前已完成≥12个月。

受试者有充分的骨髓和器官功能,如以下实验室检查值定义的(由中心实验室评估合格性):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L

2)血小板(PLT)≥×/L

3)血红蛋白≥9.0g/dL

4)钙(血清白蛋白校正)和镁在正常范围内或≤1级(按照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CTCAE,版本4.03),如果研究者判定没有临床意义

5)钾在正常限度内,或通过补充进行校正

6)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7)肌酐清除率≥35mL/min(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

8)无肝转移情况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正常上限(ULN)。如果患者有肝转移,ALT和AST≤5×ULN(AST或AST升高值必须稳定2周,且没有胆道梗阻的影像学证据)

9)总胆红素2×ULN(入组时任何胆红素升高均应是无症状的),除外Gilbert综合征患者(这些患者仅在总胆红素≤3.0×ULN或直接胆红素≤1.5×ULN时可入选)

10)空腹血浆葡萄糖(FPG)≤mg/dL(7.7mmol/L)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6.4%(两项标准都必须符合)

11)空腹血清淀粉酶≤2×ULN

12)空腹血清脂肪酶≤ULN

13)白蛋白≥2.5g/dL

排除标准

既往接受过任何PI3K、mTOR或AKT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已知对alpelisib、nab-紫杉醇或其辅料过敏的受试者。患有炎性乳腺癌的受试者。受试者同时应用其他抗癌治疗。开始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手术,或主要副作用尚没有缓解。受试者尚未从所有先前抗癌治疗相关毒性事件中恢复至≤1级(按照NCICTCAE版本4.03)。这一标准的例外情况:任何分级的脱发受试者允许纳入研究。ChildPugh评分为B或C的受试者。随机前≤4周内应用了放疗或≤2周内应用了局部姑息性放疗,且尚未从这些治疗的相关副作用(除外脱发)中恢复至≤1级的受试者。并发恶性肿瘤或开始研究治疗3年内有恶性肿瘤的受试者,但除外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非黑素瘤性皮肤癌或经根治性切除的宫颈癌。有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的受试者。如果患者符合以下标准,则合格参加试验:在研究开始前≥28天完成了CNS转移的既往治疗(包括放疗和/或手术),和筛选时CNS肿瘤是临床稳定的,且受试者没有应用类固醇和/或酶诱导抗癫痫药物治疗脑转移确诊为I型糖尿病或未能控制的II型糖尿病的受试者,基于空腹血糖和HbA1c。根据研究者判断,有胃肠道(GI)功能损害或胃肠道疾病,可明显改变研究药物吸收(例如,溃疡性疾病、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小肠切除术)的受试者。筛选1年内有急性胰腺炎病史的受试者或是有慢性胰腺炎既往史的受试者。有任何其他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并发疾病的受试者,经研究者判断,这些疾病将限制患者参加临床研究(例如,慢性活动性肝炎[除非当地法规或相关要求规定,否则不强制检测])、重度肝功能损害)。目前记录有肺炎(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疾病的受试者(应审核研究入组前为肿瘤评估目的进行的胸部CT影像学资料,以确认没有相关的肺部并发症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未能控制的心脏病和/或有近期心脏事件的受试者,包括以下任何一种:开始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有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CABG)、症状性心包炎或心肌梗死的病史有记录的充血性心脏衰竭(CHF)(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III-IV)的病史筛选时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不齐(如室性心动过速)、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例如,双束支传导阻滞,莫氏II型;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带起搏器)筛选时有长QT综合征、特发性猝死或先天性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QTcFmsec。未能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SBP)≥mmHg和/或舒张压(DBP)≥mmHg,伴或不伴抗高血压药物。筛选前,允许开始应用或调整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有重度皮肤反应病史的受试者,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多形性红斑(EM)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或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综合征(DRESS)颌骨骨坏死未缓解的受试者受试者目前正在接受以下任何药物治疗,且不能在治疗开始前7天停用:CYP3A4强效诱导剂,BCRP抑制剂,目前正在应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或研究药物开始给药前≤2周内应用了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或尚未完全从此类治疗副作用中恢复的受试者。注:允许应用以下皮质类固醇治疗:单次给药、局部应用(例如,用于皮疹)、吸入喷雾剂(例如用于阻塞性呼吸道疾病)、滴眼液或局部注射(例如,用于关节内注射)。在研究药物开始前30天内或在所用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先前参加过研究性试验。受试者不能理解和遵守研究说明和要求。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定义为所有生理上有能力妊娠的女性),除非她们在研究治疗期间和任何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措施。高效避孕方法包括:完全禁欲(与患者的首选和日常生活方式一致)。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法、排卵法、症状发热法、排卵后方法)和体外射精不是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女性绝育(接受过双侧卵巢切除术伴或不伴子宫切除术)、全子宫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在接受研究治疗前至少6周进行。如果只接受了卵巢切除术,仅当通过随访激素水平评估证实女性生殖状态时。男性绝育(筛选前至少6个月)。对于研究中的女性患者,输精管切除的男性伴侣应为该患者的唯一伴侣。放置不含激素成分的宫内节育器(IUD)或宫内节育系统(IUS)。注:如果已经自然(自发)闭经12个月且有适当的临床表现(即,适龄、血管舒缩症状史)或接受研究治疗前至少6周内接受了双侧卵巢切除术(同时切除或未切除子宫)、子宫全切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则视为绝经后和/或无生育能力。如果只接受了卵巢切除术,只有在随访激素水平评估证实了女性生殖状态时,才认为其不具有生育能力。在接受研究药物期间以及停止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不愿意在性交中使用避孕套的性活跃的男性受试者。要求所有性活跃的男性受试者都要使用避孕套,以防止妊娠并防止通过精液使性伴侣暴露于研究治疗。此外,男性参与者不能在上述时间段内捐献精子。如果以上所列阻止妊娠的避孕方法与当地法规不一致,则按照当地法规执行,并将在知情同意书(ICF)中进行描述。开始研究治疗前,正在哺乳(哺乳期)的受试者或血清(hCG)试验阳性确认的孕妇。

有意者请联系医院肿瘤中心乳腺放化疗科医生:

王琼/谢琳卡/熊杰/胡婷医生:-

CRC孙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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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涛杨坤禹

信息来源:肿瘤中心乳腺肿瘤科

审稿:刘红利程晶

编辑制作:曹婷

转载请注明来源

医院肿瘤中心简介:

医院肿瘤中心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路号,年在医院本部组建,年易址扩建。近20多年来,在多名中心领导包括伍钢教授、张涛教授、杨坤禹教授带领下,逐渐发展成设有肿瘤科8个专科(包括头颈肿瘤、胸部肿瘤、腹部肿瘤、妇科及泌尿生殖系统肿瘤、淋巴瘤、乳腺肿瘤、骨软组织肿瘤放化疗科和放疗中心)共16个病区、肿瘤外科4个病区(包括胸部肿瘤、腹部肿瘤、乳腺甲状腺肿瘤、骨软组织肿瘤)、日间诊疗、中西医结合等专业单元医院。肿瘤科现年门诊量达14.3万余人次,年出院人数过6万,日放疗患者近人次,年放射治疗患者超余例。年以来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余项,发表SCI论文近篇,获得各类科研经费逾八千万。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药理试验基地,教育部“肿瘤侵袭转移和生物靶向治疗”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是国家卫健委肿瘤学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国家肿瘤放射治疗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卫健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肿瘤学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中国医师协会肿瘤放射治疗分会副会长单位,也是十三五规划教材《放射肿瘤学》、英文版肿瘤学《Oncology》副主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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