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少为在哪家医院坐诊 http://m.39.net/pf/a_8231855.html 试验简介 试验标题:一项在初治或既往一线或二线系统治疗失败的EGFR野生型(wt)、ALK重排阴性、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中国成人患者中开展的口服MET抑制剂INC的多中心、双队列II期研究 适应症: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目的 本项II期研究旨在支持INC单药治疗初治(队列1)或既往一线或二线系统治疗失败(队列2)的MET突变、晚期/转移性NSCLC患者在中国的新药申请(NDA)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的中国成人。 2入组研究时患有经组织学证实的IIIB期、IIIC期或IV期NSCLC。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NSCLC,EGFR野生型,ALK重排阴性,MET外显子14跳越突变。队列1:MET突变的初治受试者。队列2:MET突变的既往治疗受试者。 4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任何MET抑制剂或HGF靶向治疗。 2已知对INC的任何辅料(交联聚维酮、甘露醇、微晶纤维素、聚维酮、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胶态二氧化硅和各种包衣预混合物)存在超敏反应。 3根据当地法规和治疗指导原则,其他致癌驱动基因(如ROS1易位或BRAF突变等)已知存在的受试者,应建议选择相应的其他靶向治疗。 4在入组研究前2周内神经系统不稳定或需要增加类固醇剂量以控制中枢神经系统(CNS)症状的有症状性CNS转移受试者。如果受试者并非因为CNS相关而因内分泌缺陷或肿瘤相关症状而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则在INC首次给药前,剂量必须稳定(或降低)至少5天。 5现患或曾患癌性脑膜炎。 6现患或过去3年内曾患已确诊和/或需要治疗的NSCLC以外的恶性疾病。此项排除标准的例外情况包括: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皮肤癌,以及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的原位癌。 7现患或曾患间质性肺疾病或间质性肺炎,包括具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部炎症(即影响日常生活活动或需要治疗干预)。 各参加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主要研究者城市1医院吴一龙/陈华军广州2医院赵军北京3医院徐艳珺杭州4医院刘来昱广州5医院冯卫能佛山6医院陈军天津7哈尔滨医院于雁哈尔滨8医院仓顺东郑州9医院姜丽岩上海10医院吴敬勋厦门11医院邬麟长沙12医院胡洁上海13医院刘志芳济南14华中医院董晓荣武汉15医院黄媚娟成都16医院李高峰昆明17医院杨志雄湛江18中国医院赵明芳沈阳19医院王秀丽乌鲁木齐以上信息来自于CFDA“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公示平台”。 欢迎患者将项目编号(标题前数字:如)、个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城市及病史信息发送至我们的招募邮箱:recruitment smo-clinplus. |